1.统筹管理全省高等教育,参与拟定全省高等教育发展规划,负责组织实施并进行检查。 2.统筹负责全省高等学校学科和专业设置工作,研究拟订学科和专业建设总体规划,并组织实施。负责高等学校思想理论课建设工作。 3.指导全省普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改革,组织优秀教学成果评审,指导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的改革。 4.统筹高职高专、高等师范教育的教学管理、学科专业建设工作。